| 中新浙江网6月18日电 时报曾报道的宁波华泰星城447户业主起诉开发商宁波华泰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侵权案,宁波市中级法院于6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开发商赔偿全体业主475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在小区里超建了3178.01平方米建筑面积,同时绿地减少了1404平方米,按此被告应多买总计5.51亩土地,以此算地价,被告应赔偿475万余元,于是作出此判决。而原告起诉索赔的达5000万元。
原告代理人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有西律师认为,如果按国家标准计算,原告起诉索赔5000万元赔偿是完全正确的。在事实认定上,原告取得了完全胜利,而法院在法律适用上的错误是明显的。所以,业主们准备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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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绍龙 曾建宁 朱翠屏)
责任编辑:曹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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