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首页
搜索:
财富榜样 | 创业之路 | 前车之鉴 | 营销管理 | 财经新闻 | 浙商书载 | 浙江经济 | 浙商展会网
浙商故事
 
浙企风云
 
创业之路
 
· 寻找平民创业精英 “寻找下一个马云”开始报名
· 首家绘本专卖店落户杭州 每本售价在20元左右
· 温州格子店兴起升级版 租借格子寻爱情者火热
前车之鉴
 
·浙江天一证券公司5名高管非法集资38亿被公诉
·浙江一家企业打假办人员私自进行查处被刑拘
·跟风投资恶性竞争 杭半数“懒人用品”店关门
浙商书载
 
· 从一新制药董事长自杀 分析中小药企生存之困
· 为何网盛总被当作攻击阿里的“元凶”?
· 资深并购专家为浙商讲解企业并购整合
· 网盛“遭黑第二枪”:《反驳"消失的浙商"一文》
· 龙翔桥老板反季节采购 银行贷款额已达三千万
:: 当前位置:浙江都市网 > 浙商 > 浙商动态  

宁波北仑饮用水企业联合涨价被物价部门制止
来源:东南商报 发布日期:2007-08-17
 

  中新浙江网8月17日电 日前,北仑区12358价格投诉热线接到北仑一些城区桶装纯净水经营户反映,生产桶装饮用水的企业存在集体涨价问题。

  北仑区物价部门调查核实,北仑区有9家生产桶装纯净水企业的确存在集体酝酿联合涨价苗头,这9家企业于2007年8月5日起,向市场经营户供水价格由2元/桶提高至3元/桶。但市场经营服务送水站与供水企业之间没有签署供货合同等书面协议,而是以口头形式,并依照该行业结算惯例,采取一月结算一次的方式进行付款。物价部门检查之时,当事人之间还尚未进行实质性的交易结算行为。物价部门立即向9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发出要求加强价格自律的公开告诫函,坚决制止意图联合提价的错误行为。

  据介绍,桶装纯净水定价是市场行为,但企业不能采取协商一致、统一提价的方式组织实施,否则不但与国家的现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还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物价部门表示,对于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议、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价格违法行为,物价部门将给予重点查处。

责任编辑:盛丽华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