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浙江网1月17日电 浙江省绍兴市日前正式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引导企业增强环境意识,自我监督节能减排。日前,首批132位经过正规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的企业环境监督员已正式上岗。
绍兴市有重点排污企业403家,减排任务十分繁重。绍兴市环保局局长金百富告诉记者,在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前,很多企业没有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或者环境管理人员流动频繁、朝配夕换;有些企业虽然设有专门的环境管理人员,对环境专业知识却一问三不知。“许多企业随便指定一个人看管污水排放口,这人往往连最基本的pH值是什么都不知道。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更陌生,更不要说遇到突发事故时该如何应急处理了。”严峻的现实情况使绍兴市决定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
绍兴市的这一做法,旨在促使企业自觉加强污染物减排工作,同时也起到企业与环保部门的“桥梁”作用。企业环境监督员将承担8项基本工作职责,包括制定和完善企业的环保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企业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监测排污口、厂界噪声,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协助开展企业清洁生产。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也被列为评价企业环保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成效明显、环境行为有显著改善的企业,在申请使用环境污染防治资金、申报环境科技项目立项、创建环境友好工程和环境友好企业时,将会被政府职能部门优先考虑。
绍兴市环保局从创新环境管理体制的角度出发,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他们在排污量居全市前126位的重点污染源企业中,根据企业性质和规模,每个企业遴选1~3人作为首批环境监督员接受业务培训,要求其中至少有1人必须具备环保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由于培训费用全部由当地环保部门负担,企业很乐意推选自己的环境监督员参加“取得证书、配证上岗”的资格考核。在通过环保知识培训考核且基本具备了企业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等专业知识与技能后,首批132名企业环境监督员已领证到岗。
浙江庆茂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环境监督员、高级工程师曹佩文告诉记者:“这次培训学到很多东西,包括环境法律、法规和企业环境管理知识、污染防治技术等。原先对环境法律、法规了解不够,特别是对一些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无从下手,经过这次培训、考试,对企业预防和治理污染有了更深的体会。”富润控股集团公司环境监督员、环保部经理胡佩伦也表示,经过培训,在熟悉本单位实际的基础上能找准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改进方案,有助于企业自觉加强污染控制和减排工作。
据介绍,这一制度有利于缓解当前环境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取证难的弊端,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使减排工作“由内而外”真正落到实处。绍兴市下一阶段将对相关排污企业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进行专业环保知识培训,使企业拥有自己的“环保总监”,能“从上到下”地将环境意识和任务贯彻到底。(作者:赵晓、韩晶晶) 责任编辑: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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