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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农民工工资 绍兴建筑企业被青岛市处罚
来源:绍兴晚报 发布日期:2007-12-18
 

  中新浙江网12月18日电 绍兴一建筑企业被“踢”出青岛

  建管部门紧急敲响警钟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款发给包工班长……我市也存在不少欠薪隐患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青岛市对8家建筑企业作出处罚,这些受处罚的建筑企业既有青岛本地企业也有外地企业,其中有两家是绍兴企业。15日,中央电视台及新华网相继报道了这一消息。昨日记者连线青岛建管局建管处,了解到具体情况。

  据悉,涉及到绍兴的两家企业一为劳务分包公司,由于该公司没有在青岛建管局备案就直接承揽工程,违反了相关规定,被直接清除出青岛建筑市场。另一为绍兴某知名建筑企业,青岛方面介绍,该企业没有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工人没有上岗证,工资发放没有记录,所以被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我们要求,建筑企业必须百分百签订劳动合同,工人百分百进行上岗培训并持上岗证。”青岛建管局建管处人士说,这些方面企业都没有做到,客观上存在欠薪隐患。

  从年初到岁末,我市有关部门也一直绷紧了“清欠”的弦。据了解,2007年1~11月份,有关部门受理民工工资投诉70批,涉及民工工资总额388万元。在建筑工地用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劳动合同不真实、不规范,花名册不准确,工资发放未落实到每个民工等。

  记者从建管局了解到,目前尚有相当一部分民工未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我们要求用工单位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由建筑职业介绍所作为第三方见证。”但这项规定并没有被企业完全执行。还有企业则涉嫌伪造合同,如有的合同中签名不是民工亲自签的,有的合同工价与工人自报的工价不相符。工资发放未落实到每个民工则是欠薪投诉的直接原因。在很多企业里,仍是按月支付工资款给包工班长,由包工班长造册并支付民工工资,项目经理完全不过问,这样很容易造成的后果是,如果包工头拿着工资款跑了,民工就拿不到工资。

  上周,绍兴市建管局刚刚组织在绍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公司和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召开了“零欠薪”行动动员大会。市建管局要求,为了确保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各建筑公司要把清欠民工工资作为年终的主要工作来抓,必须预留发放民工工资的专项应急资金。各项目经理应提前制定民工工资兑现方案,按合同支付民工工资,对无合同的,在民工离开工地前必须一次性付清。为防止出现包工头未将工资发放到民工手中的情况,公司、项目部必须按工资册将工资直接发放到每个民工,有民工签字并摁上手印。

  另据悉,为解决欠薪顽疾,我市还建立了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各建筑企业在施工前必须拿出30万元作为保证金,去年年底市区就动用过这笔保证金,以支付被拖欠的民工工资。

  

责任编辑: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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