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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浙江网3月25日电 3月21日,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小姑娘”非法集资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个闻名全国的“小姑娘”因非法集资7亿元一审被判死刑。据悉,集资所得除归还部分集资款本息外,其余用于购买房产、汽车、挥霍等,至案发尚有1.257亿余元未归还。
在庭审中,最大的争议点在于杜益敏到底是“集资诈骗”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在量刑上,“集资诈骗”情节严重可以判处死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一般为三到十年。浙江女富豪吴英就是因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事拘留的。
针对此案,有专家认为,浙江民间资金雄厚又缺乏投资途径是该省屡屡发生非法集资案的主要原因。
“小姑娘”姓杜,因其神通广大在当地颇负盛名,圈内人士都称其为“小姑娘”,本名反倒鲜为人知。此人1965年生于上海,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缙云县。
公诉机关指控:“小姑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03年至2006年7月,虚构投资房地产、投资越南和青田矿山、开发丽水市火柴厂地块等名义,以月息1.8%至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在浙江省丽水市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期间,还成立“空壳”公司,以个人名义,公司担保,设点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非法集资人民币7亿余元。
“小姑娘”集资诈骗案与“本色集团”吴英非法集资案是近年来发生在浙江最为臭名昭著的两个非法集资案。那么,近年来,浙江为何屡屡发生这样特大的非法集资案呢?
浙江大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告诉笔者,一方面,浙江民间资本雄厚,特别在农村,这些民间资本缺乏良好的投资渠道;另一方面,“小姑娘”、吴英之流编造的美丽虚幻的造富神话,极具欺骗性和迷惑性,因此,能屡屡得手,而且集资数额极大。
这位教授认为,对于这种非法集资案,除了加大打击力度,更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抗欺骗的防御能力。(作者:余东明) 责任编辑: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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