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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超生 温州乐清一名企业主被征收101万元
来源:温州网 发布日期:2008-03-31
 

  中新浙江网3月31日电 温州市去年对富人、名人高额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突破33例,其中最高征收个案是对乐清市一企业主超生征收的101万元。

  《新民晚报》报道,温州是浙江省的超生“重灾区”。该市总人口约占浙江省的六分之一,而违法生育人数却占全省总数的1/2左右,特别是富人、名人超生现象突出。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多生一胎的,按二至四倍征收;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温州市有关部门表示,对富人、名人超生除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外,当事人还将被记入不良记录名单,不能参加各类奖项的评选。

  据了解,温州市去年共查处22例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案例,涉案39人,其中判刑2人、刑事拘留6人。

  

责任编辑:盛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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